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为58名。其中医卫专业57人,非医卫专业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
预科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属本县卫生系统内有编人员不得报考。具体细则详见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业务能力较强;
3、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能胜任本职工作;
4、须具有应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
5、录用者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4月11日)。
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桃源人事人才网站上报名;
应聘者凡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尤其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和档案材料完全一致),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照片,并认真核对所有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然后等待网上预审资格。
2、网上预审资格(网上预审资格截止时间:2011年4月11日17时,节假日除外)。
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确定应聘者参考资格。
凡网上已报名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网上资格审查时间内及时在网上查找资格预审查情况;资格预审查未通过者请根据其资格预审查意见完成或结束网上预报名。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4月11日)。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后中途一律不得退款;
凡网上资格预审查通过后的应聘者,请于网上审核通过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找到自己的缴费编号,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网上缴费,未缴费者视同放弃参考资格。
网上缴费方法请查阅《桃源县人社局网上缴费方法》。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4月12日)。
凡已缴费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网上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确认、理论考试、面试、技能考核、加分、体检、考察、录聘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确认。凡网上已通过预审的应聘者须携带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的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派遣证或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还需带医师(护士)资格证、学士学位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于理论考试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如未按通知时限、地点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应聘人员档案资料和相关证书原件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1)有作假行为者;
(2)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资料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者;
(3)不符合招聘条件者。
(二)理论考试(占综合成绩的35%)。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本专业业务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含职业道德常识)。每个岗位参加理论考试的应聘者原则上应达到岗位数的1:3的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相应的岗位数。
所有岗位按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面试对象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气质仪表、语言表达、思辩能力、社会知识、择业认识。回答问题时应不涉及本人与身份有关的情况(如姓名、家庭背景、工作单位)。
(四)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的35%)。
面试后,护理岗位应聘者按岗位数1:2的比例进入技能考核环节,其余岗位全部进入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本岗位所具备的基本操作技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操作。各岗位技能考核分值如下:
1、临床医疗岗位(占综合成绩的35%)。
①撰写完整病历占技能考核成绩的50%;
②基本技能操作占技能考核成绩的50%。
2、麻醉、康复岗位(占综合成绩的35%)。
①基本技能操作(与医疗岗位相同)占技能考核成绩的50%。
②麻醉、康复技能操作占技能考核成绩的50%。
3、放射、检验、西药剂、护理、助产、财务会计、设备技师岗位(占综合成绩的35%)。
(五)加分。凡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在综合成绩中加4分。
(六)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按各专业应招聘人数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分别按理论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排名在前的优先确定。但体检人员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未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护理、助产岗位应聘者需身高155厘米及以上,青霉素和先锋霉素皮试须呈阴性。
(七)考察。考察人数按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实施考核,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中如有一票否决者,其空位不再进行递补。
①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应聘者所提供的原始证件与报名时填报的情况不一致或属伪造的假证,并影响到报考条件的;
②近三年(2008年度至2010年度)中曾有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
③近三年来(2008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受到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以正式文件为依据),或受到公安政法部门行政处罚以上处理的人员;
④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来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⑤已作结论有经济问题和反映有经济问题暂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⑥有法轮功劣迹和参与地下六合彩活动且受到过公安、政法部门处理的人员。
(八)录聘。通过上述程序,自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7天后办理录聘相关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聘,并实行人事档案代理。录聘人员试用合格后享受县人民医院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录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起始时间从录聘之日算起。试用期内与单位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后属于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相关事宜
1、招考领导成员单位:县纪委、县人大内司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
2、联系电话:0736-6639332 6682896(人民医院)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