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简章》的规定,现有三个专业(检验、影像、中医)笔试开考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此三个专业的招聘岗位数不变。
特此公告。
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1年5月23日